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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管理财“乱象”遭监管“重拳”,八家银行领罚近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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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5 14:10

再有半年的时间,资管新规过渡期就将结束。由于规模庞大,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作为受到资管新规影响最为严重的金融产品,对其的监管也越发受到重视。

梳理银保监会的行政处罚系统,今年5月,银行理财业务成了受罚的“重灾区”。

尽管罚单数据不多,仅仅13张,但多数罚单罚款金额巨大。从罚款案由来看,从产品的设计,到产品的投向、销售,再到信息披露,曝光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触目惊心。

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不乏多家处于银行业资管圈第一梯队成员。

8家银行罚超3.7亿

梳理罚单,今年5月,因理财业务被罚的一共有8家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渤海银行、招商银行、东亚银行(中国)、华夏银行、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合计被罚近3.7亿。

其中,5月14日,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因2018年12月部分理财产品交易存在利益输送,被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5月18日,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因为误导销售保险产品;强制借贷搭售,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款37万元。

5月24日,杭州银行 因理财资金管理不审慎,回流借款人母公司挪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保证金等6大案由,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款250万元。

5月21日,银保监会机关一连公布8张理财罚单,涉及华夏银行、渤海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东亚银行(中国)等5家银行。

这5家银行每家受罚金额均超千万。其中,罚款最多的华夏银行被罚9830万元;渤海银行次之,被罚9720万元;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分别被罚8761.355万元、7170万元。

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此前透露,此次处罚源自2018年银保监会开展的专项检查。

罚款案由引人关注

从罚款案由来看,从产品的投向,到产品的销售,再到信息披露,曝光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触目惊心。

举例来看,东亚银行(中国)在理财业务运作过程中,竟提前扣划理财产品投资资金作为佣金收入。这一操作神似互联网借贷中的“砍头息”。

从产品投向来看,各家银行的违规投向也是五花八门。

例如渤海银行将理财资金用于开立本行定期存单。

华夏银行违规使用自营资金、理财资金购买本行转让的信贷资产;部分理财资金投向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项目;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

中国银行将理财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款或置换股东购地借款、违规用于土地储备项目;理财非标融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非标融资用于商业银行注册验资……

在产品的信息披露上,问题也不少。

华夏银行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对接本行信贷资产;出具的理财投资清单与事实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实风险。中国银行存在未按规定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风险状况……

从产品销售来看,中国银行存在面向一般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二级市场股票的问题;华夏银行违规销售无真实投资、无测算依据、无充分信息披露的理财产品……

“零售之王”也“榜上有名”

招商银行一直被业内誉为“零售之王”,零售业务各项指标在同梯队的银行中一骑绝尘。

然而,在5月的天价罚单中,该银行也悄然在列。

具体来看,其违规案由包括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部分未按规定计提风险加权资产;违规协助无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银行发行结构性衍生产品;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不准确,实际余额超监管标准;理财资金池化运作;利用理财产品准备金调节收益;高净值客户认定不审慎;并表管理不到位,通过关联非银机构的内部交易,违规变相降低理财产品销售门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产品未执行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人数超限;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销售投资高风险资产或权益性资产的理财产品;理财资金认购商业银行增发的股票等等……

此外,该行还违规为定制公募基金提供投资顾问;违规为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搭桥融资,并用理财产品投资本行主承债券以承接表内类信贷资产;为该行承销债券兑付提供资金支持;协助发行人以非市场化的价格发行债券。

值得注意的是,该行还未按要求向监管机构报告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被监管否决后仍未及时停办业务。

条线高管也难逃责任

从罚单来看,在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银行业违规问责到人的态势明晰。机构处罚和个人处罚并重,坚持责任落实到人,并追责至失职高管。

具体来看,时任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魏青,对该分行未按要求向监管机构报告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被监管否决后仍未及时停办业务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渤海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徐凌,对该行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业务投资情况报告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华夏银行青岛分行行长于丰星,时任华夏银行青岛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由明君都对该分行出具的理财投资清单与事实不符行为负有责任。

上述两位高管均被警告,且由明君还被处以处罚款5万元。

天眼查显示,今年1月6日,于丰星就已经不再担任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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