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按63个月为封闭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进行封闭周期组合构建。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所投资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金融资产的到期日(或回售期限)不得晚于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力求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 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品种进行处置。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