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对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对所投资固定收益品种的到期日(或回售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封闭期内,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