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不包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等衍生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公募REITs)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40%。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