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封闭期投资策略:在封闭期内,本基金将在组合久期与封闭期限匹配的原则下,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资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资产到期日(或 回售日)不晚于封闭期的到期日。 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进行流动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