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进行封闭期组合构建。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基本保持大类品种配置的比例稳定。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