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如果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回售日作为持有到期日,并在回售日行使回售权。特殊情况下,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品种进行处置。 2、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