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封闭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进行组合构建。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资产,力求基金资产在开放期前可完全变现。 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如该债券到期日晚于对应封闭期到期日的,本基金管理人应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