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封闭期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按63个月为封闭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对所投资固定收益品种的剩余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 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提前处置。 本基金仅投资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的信用债券,其中,买入AAA的信用债资产市值占全部信用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0%,买入AA+的信用债资产市值占全部信用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超过70%。在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杠杆比例不超过100%,即基金总资产与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0%。 开放期的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