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且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期限)不得晚于本基金封闭期到期日。投资于含回售权的债券,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应当持有至到期。 基金管理人可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提前处置。 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信用债的资产占全部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0%-50%;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信用债的资产占全部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50%-100%。 在开放期,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在开放期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压力测试,制定开放期操作规范流程和应急预案,做好应付极端情况下巨额赎回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