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0-100%;开放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0-95%。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20%。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