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