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发行的股票)、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同业存单的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其中AAA级(包括AAA-、AAA、AAA+)的信用债占总体信用债投资比例不低于总体信用债投资比例的50%,AA+级的信用债占总体信用债投资比例为0-50%,AA级的信用债占总体信用债投资比例为0-20%。相关资信评级机构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评级业务的许可。本基金投资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合计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