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所指中短期债券为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