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基于风险平价理论寻找股债的相对价值,从而实现股债轮动配置。 本基金将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不低于AA+(含)。其中,除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以外的信用债依据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依据主体评级;对于没有债项评级或者债项评级与前述评级要求不一致的,参照主体评级。其中评级为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比例不超过50%,评级为A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比例为50%-100%。本基金对信用债评级的认定主要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可以结合基金管理人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