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以外的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样本券由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主体评级为AAA、发行期限1年及以下、上市时间7天及以上的同业存单组成。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取消或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取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或对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