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即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票(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对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