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