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扣除本基金预留费用后的全部募集资金(不含募集期利息)投资于招商蛇口博时产业园基础设施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全部资产支持证券,该专项计划投资于招商蛇口产业园1期SPV等,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招商蛇口产业园1期SPV、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由招商蛇口产业园1期原始权益人原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完全所有权。 基金存续期内,在控制风险及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将综合使用各种融资方式,提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扩募、回购、直接或间接对外借入款项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 存续期内,本基金除投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外,其余基金资产应当依法投资于利率债、AAA级信用债或货币市场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