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股票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所投资的债券的信用评级均在AA-以上。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两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两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