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扣除相关预留费用后的全部初始基金资产投资于“中金-安徽交控高速公路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 基金管理人将主动管理,并聘请在高速公路运营和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机构作为外部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委托外部管理机构采取积极措施提升公路管理能力、保障运营安全和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着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本基金运营管理情况,基金管理人将积极开展研究、尽职调查并借助外部管理机构项目资源,积极挖掘并新增投资具有稳定现金流的高速公路基础设施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后,将视情况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维修改造,维持基础设施项目硬件标准,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外部管理机构可负责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维修改造方案。 本基金可以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本基金直接或间接对外借入款项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不得依赖外部增信,借款用途限于基础设施项目日常运营、维修改造、项目收购等,且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