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0%-7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