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可参与一级市场可转债、可交债申购,也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可转债、可交债,但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本集合计划须保留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集合计划不同信用等级债券投资比例限制如下:(1)AAA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占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30%-100%;(2)AA+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占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0-70%;(3)AA信用债投资比例占集合计划信用债资产的0-20%;(4)本集合计划不可主动投资于信用等级低于AA的信用债券。以上评级不包括中债评级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评级。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的20%;单只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持仓比例不高于集合计划资产的5%。 根据法律法规和集合计划正常运作的需要,每个交易日日终,本集合计划须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