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