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正常情况下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余资产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债券、回购、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本基金对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部分的投资,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法律法规限制、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