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股票投资采用备选库制度,本基金的备选库包括一级库和二级库。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核心股票”的市值不低于本基金股票市值的80%。由于股票价格变动导致“核心股票”市值低于本基金股票市值80%,则本基金在法律法规要求或约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本基金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包括备选成分股)外的A股市值不超过本基金股票市值的20%,本基金投资的这部分股票为“卫星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等债券品种。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