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林川 中国证券业协会认证投资顾问
执业证书编号:S1120614050007
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集合竞价】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连续竞价】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及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