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林川 中国证券业协会认证投资顾问
执业证书编号:S1120614050007
新增规定包括:
1.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4.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