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林川 中国证券业协会认证投资顾问
执业证书编号:S1120614050007
自2015年9月8日起,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1年,不再缴纳红利税;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自2015年9月8日起,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1年,不再缴纳红利税;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我司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作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