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4.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5.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6.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出现新的金融产品,且监管部门允许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本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