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同时投资于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国有企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国有企业债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包括这类企业所发行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