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 (4)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5)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6)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7)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央行票据”); (8)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9)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