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的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等),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城投债、次级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