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下同))、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封闭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100%,其中对红利股的投资不低于股票投资比例的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0-4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最低可以为0。 封闭期届满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后,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对红利股的投资不低于股票投资比例的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0-3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