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和存托凭证的主要投资对象是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良好盈利成长性,同时价值被市场低估的具有较高相对投资价值的股票。债券的主要投资对象是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具有相对投资价值的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与可转换债等。 本基金股票、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75%-95%,债券及现金投资比例为5%-25%(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至少有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将投资于本基金名称所显示的投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