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起(含),股转合格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管理将实施“按市场层级进行分级管理”的模式,个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需满足:
1.一类合格投资者参与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股票
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类合格投资者参与精选层、创新层股票交易
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5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三类合格投资者参与精选层股票交易
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3.对于年龄在70周岁以上参与股转交易的投资者,须签署《高龄客户强制参与声明》。
之前已开通股转合格投资者(新三板)权限,自2019年12月30日(含)起,统一划分为一类股转合格投资者,可参与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股票交易;之前未开通股转合格投资者(新三板)权限,需临柜办理,具体请联系开户营业部。
自2019年12月30日起(含),股转合格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管理将实施“按市场层级进行分级管理”的模式,机构投资者开通新三板需满足的条件:
1.一类合格投资者参与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股票:
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200万元以上的一般法人机构;
实缴出资总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类合格投资者参与精选层、创新层股票交易:
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150万元以上的一般法人机构;
实缴出资总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类合格投资者参与精选层股票交易:
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100万元以上的一般法人机构;
实缴出资总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合伙企业;
2.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等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和交易。
如您满足条件需要办理,请联系开户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