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下同)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投资是基于对上市公司业绩质量、成长性与投资价值的权衡,精选中长期持续增长或未来阶段性高速增长、业绩质量优秀、且价值被低估的绩优成长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债券投资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券等。其他金融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剩余年限小于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以及中央银行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权证等。 股票(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对绩优成长股票的投资不低于股票投资比例的80%;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权证等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