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念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证500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中证500ETF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ETF份额可计入在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 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基金投资需要,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投资衍生工具等其他投资品种,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调整予以公告并及时更新基金法律文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