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5000万保证金退地后,宋都选择与意向合作方对簿公堂。
8月10日,宋都回复上交所关于退地的监管函,直指祥生、宝龙违约。
公告指出,宋都5月7日拿下杭州运河新城地块(下文简称“8号地块”)后,与祥生口头达成了基本合作模式,以50%:50%股权联合操盘开发,双方当晚于公司现场洽谈合作事宜;
5月12日,双方通过微信确认祥生方已向公司董事长汇报,合作协议确认等待签字盖章;5月13日,祥生方突然电话通知,单方面退出合作。
宋都称,已向祥生寄送律师函,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此,祥生方面表示已初步拟定公告,将尽快发布,最终以公告为准。
宋都的公告中,还曝光了另一块地的合作纠纷。
5月8日,宋都拿下杭州天目医药港地块(下文简称“12号地”)后,浙江宝龙主动要求合作开发,双方签订备忘录,约定以50%:50%股权比例合作,并明确指出,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2000万违约金。
随后,浙江宝龙以合同尚在审批流程中等原因,拒收宋都的工作联系函。5月19日,在宋都多次电话催促下,浙江宝龙表示放弃合作。
按照宋都的预期,如果与祥生、宝龙的合作如约进行,宋都整体将获取土地权益金额32.48亿元。
但两个合作方先后违约,造成公司短期内资金压力巨大,宋都最终选择放弃8号地块,损失5000万保证金,向违约方发起索赔。
对于已签订备忘录的浙江宝龙,宋都于7月26日正式提交起诉状,要求宝龙支付违约金2000万。
但宝龙方面对宋都的起诉理由,并不认同。
“我们从始至终没有和宋都签过合作协议,只有备忘录”,该人士认为,宝龙是在宋都拿地后才开始洽谈合作,未达成合作的原因,是具体条件没有谈拢。
其表示,如果宋都认为是宝龙不合作导致资金链紧张,无法继续开发,应该退掉与宝龙合作的12号地块,而非与祥生合作的8号地块,“而事实上,12号地块一个月前就动工开发了。”
对于宋都的起诉,宝龙方面表示已与法务部确认,“法院受理很正常,但结果如何,一定要依据举证和客观事实。”
据华尔街见闻了解,在首批集中供地中,房企合作频繁,尤其是北京、宁波、武汉、厦门等城市,合作拿地占比超过20%;独立拿地后,引入合作方共同开发的案例更不在少数。
但是合作拿地后,房企退地、退出的现象频发。在北京、成都、重庆等城市的首批供地项目中,均已出现房企退出合作的现象。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房企退出联合体,甚至直接退地,主要是因为策略调整、理念冲突或者经过测算以后,发现项目不赚钱,不看好项目。
利益是肉眼可见的,但合作是否成立,存在争议的空间。
明源地产研究院存量地产首席研究员艾振强指出,房企之间的合作,很多初期都是通过口头、非正式的协议达成,难以产生有效约束,这是造成首批集中供地后,合作方“爽约”现象频发的直接原因。
从队友到对手,宋都退地事件,可能只是将集中供地市场下,房企之间的脆弱联盟拉开一道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