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9月14日,(430370.NQ)发布了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显示,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合肥市高新区设立“谢裕大(安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为人民币5,000,000元(认缴)。
根据《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谢裕大称,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及,促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业务规划布局作出的慎重决策,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子公司管理,根据战略目标合理制定经营决策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投资的安全和收益,保障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从长远角度看,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