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8日,上交所公布关于对江苏诺泰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人员王万青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王万青,江苏诺泰澳赛诺股份有限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
经查明,王万青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于2022年6月29日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2022年8月4日,公司披露离任核心技术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显示,2022年8月1日,王万青通过集中卖出公司股份30,000股,减持平均价格为24.32元/股,成交金额729,600元。
本次交易前,王万青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1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
作为公司离职核心技术人员,王万青在离职后6个月内首发前股份,违反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首发前股份的规定,违规减持数量30,000股,违规减持金额729,6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份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和《上海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4.5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管理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王万青予以监管警示。
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工作,自觉维护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