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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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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0日,高澜股份(300499.SZ)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海南慕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岚投资”),慕岚投资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含)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慕岚投资由刘艳村女士、李慕牧女士实际控制。刘艳村女士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李琦先生之配偶,李慕牧女士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李琦先生之女。2023年1月10日,慕岚投资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李琦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发行方案、未来最新股权结构和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慕岚投资、李琦先生,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李琦先生、刘艳村女士、李慕牧女士。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等。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履行前置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李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06%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慕岚投资,慕岚投资由刘艳村女士、李慕牧女士实际控制。刘艳村女士系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之妻,李慕牧女士系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之女。2023年1月10日,慕岚投资与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慕岚投资在其行使高澜股份股东权利时,包括股东提案权、股东表决权时与李琦先生保持一致;若慕岚投资提名的人员获聘请担任高澜股份的董事(如有),该相关董事在行使董事权利,包括董事会提案权、董事表决权时与李琦先生保持一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若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慕岚投资将持有公司48,899,755股股票,李琦先生持有公司43,386,102股股票,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81%,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慕岚投资、李琦先生,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李琦先生、刘艳村女士、李慕牧女士。

(来源:界面AI)

声明:本条内容由界面AI生成并授权使用,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支持为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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