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浙江等多地接连发布文件,支持民营经济,发改委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认真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
四川发布《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等文件
近日,《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印发,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具体来看,《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动方案》聚焦民营市场主体最关心、最突出的问题,提出开展政策清理完善、融资难题破解、拖欠账款清理、资源要素保障、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行动,并明确了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从支持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提升惠企贷款服务质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参与政府采购、开拓国际国内市场、降低用电用气用地成本等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优化准入准营环境、保护合法权益、降低经营成本、鼓励引导自主创业、拓展发展空间、加强服务支撑、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24条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浙江提出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7月5日,浙江出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实施资本投资“红绿灯”制度,加强投资监测监管,对跨行业、跨领域无序扩张风险实施“黄灯”警示,防范资本并购造成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工智能算力平台布局,加强算法创新与应用,构建算法转化与应用生态。支持平台企业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载体。依法依规落实平台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平台企业通过开放创新资源、发布众包任务等方式,更好开展技术研发等创新活动。进一步健全适应平台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保护权利人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提出,优化平台经济市场准入规则。实施资本投资“红绿灯”制度,加强投资监测监管,对跨行业、跨领域无序扩张风险实施“黄灯”警示,防范资本并购造成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加强拟挂牌上市平台企业的合规指导与辅导服务。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大对海外仓等海外物流体系的支持。支持平台企业深度参与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
意见还提出,完善平台金融风险管控规则。严格落实平台企业金融业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完善跨界、交叉型金融产品穿透式监管规则。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平台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强化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督促平台企业及其控股、参股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资本金和杠杆率要求。规范平台企业与银行保险机构的合作方式,严禁平台企业通过售卖、导流等方式违规为区域性金融机构突破经营范围限制。推动多部门协同开展金融营销行为治理,增强业务信息披露全面性和透明度。
7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和浙江省政府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关于共同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协议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和浙江省实际情况,围绕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平台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提升平台经济开放竞争能力,在制度创新、政策试点、能力建设等方面支持浙江先行先试。
国家发改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而就在两天前,7月3日,郑栅洁主任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与三一集团、奥克斯集团、圆通速递、波司登、农夫山泉等5家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认真听取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真实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相关政策建议。
5位民营企业家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分析了国内外环境变化对企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介绍了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对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和制度环境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郑栅洁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发挥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作用,不断认真倾听民营企业家的真实想法,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