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科创板公司洁特生物(688026.SH)发布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二审终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费尔”)因口罩设备,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起诉国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智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020年12月7日,拜费尔收到国机智能关于口罩设备合同纠纷向法院提出反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021年7月23日,拜费尔收到法院下达的《》,一审判决结果为:支持国机智能向拜费尔返还20,311,900元及利息,驳回拜费尔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国机智能的反诉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年8月10日,拜费尔就一审判决结果依法提出上诉并向法院送达《民事上诉状》,并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国机智能提出上诉的《民事上诉状》,拜费尔和国机智能均不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1民终25752号],二审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2,271.5元,由拜费尔负担受理费18,912元,由国机智能负担受理费143,359.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对国机智能的预付款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由于本次诉讼事项尚未执行完毕,本次涉案金额为20,311,900元,仍存在部分或甚至全部未能收回,从而导致部分或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