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企业晶澳科技在一天之内曝光两起内幕交易大案。
3月1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纷纷与2020年大涨300%的新能源贵族晶澳科技(原天业通联)有关。其中一则处罚下发给广东富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人、总经理林欣,另一则处罚下发给时任天业通联副董事长的女婿郭晋。
私募基金、公司高管亲属都在浑水摸鱼,实在该罚。更巧合的是,两个处罚对象几乎在同一时间入场离场,交易金额和盈利也都相差不多,真可谓是心有灵犀,只是这颗心是“黑心”。
借壳上市风声走漏
此次两则案件的内幕交易背景均在晶澳科技(原天业通联)资产重组停牌时发生。
2017年年底起,上市公司天业通联时任实控人得知,在美国上市的晶澳太阳能正在开展私有化退市工作,并考虑回归A股市场后,萌生了收购晶澳太阳能的想法。而他的这种设想与晶澳时任实控人靳保芳想要借壳上市A股的想法不谋而合,两家公司很快开始推进资产重组事宜。
2018年2月7日,天业通联与晶澳太阳能签署《合作意向书》。
7月17日,晶澳太阳能完成从美股退市。同日,天业通联与晶澳太阳能签订《意向性协议》,约定天业通联购买晶澳太阳能100%股权。
7月19日,天业通联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露“筹划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开始连续停牌,直至11月5日复牌。
而在2月两家公司达成合作意向至7月停牌之前,关于资产重组的消息就泄露了出去。
富利达资管的消息来源为天业通联时任董事会秘书徐某。由于资产重组业务需要,证监局判定徐某不晚于6月20日知晓内幕消息。
郭晋的消息来源为时任天业通联的副董事长傅某平。4月份,为了做好置出资产的后续运营,天业通联时任实控人在当月告知傅某平拟置出资产的相关安排,并邀请傅某平入职其名下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证监局判定傅某平不晚于4月30日知悉内幕消息。
私募、高管家属纷纷入场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则案件的处罚对象身份都较为特殊,一个是与上市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私募基金,一个是公司高管的亲属,都是最应该知悉市场交易法规的对象。
富利达资管时任风控总监巫某宏由于工作需要,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上述内幕知情人徐某电话联系3次,短信联系1次,并在当日,分别将联络内容向富利达资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控股股东林欣进行了汇报。
而郭晋则与时任天业通联副董事长傅某平为翁婿关系,关系密切。处罚书显示,傅某平曾赠与资金给郭晋,并且从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两人名下银行账户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同时,郭晋还担任傅某平在澳大利亚房地产开发等投资项目的事务代表,也是傅某平所控制案外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郭晋与傅某平基本每天都会通过即时通讯软件进行联络。
获利百万终被罚没
人心不足蛇吞象,两案的处罚对象都“巧合”的在停牌前开始“借钱”入场。
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16,富利达资管由总经理林欣决策在该公司管理的“启源二期私募基金托管专户”下单委托,买入近840万。交易资金是私募基金投资人的出资。
2018年5月11日至6月22日,郭晋则是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下单,买入近1875万元。资金来源为郭晋自己提供的500万元配资保证金,以及清远某房地产公司提供的1,500万元配资资金。
而在天业通联复牌之后,二者又在11月8日后逐渐卖出股票。据证监会核算,富利达资管盈利162万元,郭晋盈利151万元。
由于二者都符合买入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时点基本一致,大量买入,且交易单向、大额买入等异常交易特征,且无法提供正当理由或合理解释,证监会认定富利达资管和郭晋构成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对富利达资管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25万元的决定,对公司法人、总经理林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5万元;对郭晋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302万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