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审查”一个月后,SOHO中国与黑石的交易宣告正式终止。
9月10日下午,SOHO中国公告称,鉴于目前满足收购要约的先决条件进展不足,各方一致认为无法在要约最后截止日当天或之前满足先决条件,经各方一致同意,黑石集团终止对公司收购要约。
这意味着潘石屹和张欣这对夫妇“卖掉”SOHO中国股权的计划正式告吹,他们全身而退的计划再次失败了。
担忧变成现实
此前被“立案审查”的时候,市场对这笔最高支付对价236.58亿港元(196亿人民币)的交易就已疑心重重。
市场担忧,在目前监管环境下,以及潘石屹自带的各种话题属性,这场交易能否顺利获得市场监管总局的批准,潘石屹能不能顺利套现离场。
没想到一个月后,这场交易没等来市场监管总局的答复,就结束了。
按照公告,SOHO中国和黑石之间的这笔交易,无任何作出要约的先决条件已获达成。
同时,各方共同评估了满足先决条件所需的正在进行中的评估程序,以及在要约时间表内完成该程序的可能性。各方一致认为无法在最后截止日当天或之前满足先决条件。各方也一致同意不会推迟最后截止日。
为解除公司在收购守则项下的持续义务并维持有序的股票市场,各方在咨询执行人员后决定并一致同意不作出要约。
此前,SOHO中国还在9月6日公告称,就要约方收购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事宜,要约方已提供进一步文件及材料,以回应监管机构关于补充额外信息的要求,而要约方已从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审查工作仍在进行。要约方已被进一步要求提供更多信息供监管机构审查。目前不确定审查程序将于何时完成。
有长期从事跨境并购交易的律师表示,这就是说交易是黑石和SOHO中国主动终止的。在先决条件均未达成的情况下,交易双方主动终止交易,是认为获得审批通过会需要很长的时间。
“黑石作为一家PE机构,显然预期的是交易很快就能通过,而不是一直耗着,毕竟它的资金都是有成本的”,前述律师表示。
按照此前公告,完成交易的先决条件有三,分别是收购方根据反垄断法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申请并获批准,无任何有关机关对此次收购进行法律行动或公开建议,以及公司不应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监管趋严
事实上,黑石收购SOHO中国在去年就已有过传闻,只不过去年的方式偏向“私有化”,而不是目前黑石取得控股权,潘石屹夫妇保留9%的股权的模式。
前述法律人士认为,为了简化审查的复杂程度,SOHO中国的并购已进行了一些调整。
并且,以SOHO中国在6月份公告的来算,30亿美元的交易金额,相比一年前的报价打了7折,足以看到潘石屹夫妇退出心切。
只不过SOHO中国和黑石之间的交易,本就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交易。
有熟悉跨境并购交易的人士认为,双方交易实质上涉及的,是两个外资实体对中国境内资产的交易。这就需要解释钱从哪来、到哪去、怎么交税等多个问题。
查询相关信息可以发现,潘石屹和张欣的家族信托持有SOHO中国股份约33.24亿股,比例约为63.92%。
SOHO中国的两大股东Boyce和Capevale(BVI),此前分别由潘石屹和张欣全资持有,但后来被张欣装入离岸信托中,得以间接控制。
业内人士认为,为了将内地资产“打包”进海外上市公司,张欣巧用可变利益实体(VIE)对SOHO中国进行了实际控制。
只不过VIE架构的交易,在反垄断申报领域存在大量“灰色地带”。有熟悉跨境并购的人士表示,过去也曾有过涉及VIE架构的企业进行反垄断申报的案例,比如说新浪曾想收购分众的户外数字广告业务,但交易双方都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监管部门对该案例长期搁置未受理,最终告吹。
前述人士认为,此后涉及VIE结构的交易也时不时有一两个,但最后要么交易时会绕过VIE架构,交易不涉及VIE架构的业务。真正涉及VIE结构交易获监管反垄断立案或批准的,公开资料里都无处可寻。
“虽然去年有一例涉及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案例,其中一家企业是VIE架构,最终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无条件批准,被认为开了‘先河’’”,但前述人士认为,这个案例是新设合营企业,与SOHO中国这笔涉及资产转让性质、难度完全不同。
也有机构分析称,目前中国法规未明确VIE结构的合法性,并且VIE结构被普遍采用,为法律禁止或限制行业内经营的国内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当下监管环境加强也会令涉及VIE架构的企业面临更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