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央行公告,21日起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原来的 “基准利率×倍数”有哪些不足?
自2015年10月取消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后,为了保证有序竞争,央行推出了行业协会《利率自律公约》和MPA定价考核来规范存款业务定价,设置不同规模银行的存款利率指导浮动上限。分机构看,目前国有行一般最高上浮30%,股份行是40%,其中最优质客户上浮50%。分产品看,大额存单较基准上浮40%-50%;定期存款较基准上浮30%-40%。
按照原来“基准利率×倍数”的方式,各期限存款利率在上浮30-50%的范围内确保银行充分自主定价,同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避免个别银行非理性定价。
但问题在于:按照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利率上限,存在明显杠杆效应。假设存款基准利率抬高,上浮的空间也会乘数性的变大,(即假设活期利率提升到0.4,50%上限就会提升到0.6,上浮空间0.2,比原本0.35的基准利率上限0.525的上浮空间0.175,又扩大了2.5个基点,形成杠杆效应。)另外由于长期存款基准利率较高,乘以13-1.5的倍数后,执行利率也随期限加快上移,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存款的期限结构。特别是个别金融机构利用长期存款利率上限较高,以多种不规范的“创新”产品吸收长期存款。其他银行为稳定存款来源,被动抬高存款利率揽储,推升整体负债成本,出现了存款市场由坏银行定价的问题,不利于存款市场有序竞争。
其二是存款成本的刚性阻碍了贷款利率的下行。由于银行端揽存压力较大,银行存款成本刚性问题始终较为突出,银行净息差收窄的压力又会阻碍贷款利率的进一步下行,不利于银行进一步让利实体。
现有的“基准利率+基点”,哪些存款受影响?
据相关媒体报道,新政之下,四大行活期/定期/大额存单利率较基准利率加点不超10/50/60BP,其他银行则为20/75/80BP。
对存款的影响:从效果上来说,四大行的主要限存款利率上限趋下降,其他银行则是活期不变或小升1年期以下定存压力略大利率或有上升、1年期不变、1年期以上中长期存款下降。其中,影响最大的是1、大额存单和银行长期限创新性定存产品。这无论是大行小行,都有一批长期限品种需要下调利率。其次2、以挂牌利率定价的中长期定期存款,部分中小银行挂牌利率需要小幅调降。3、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利率为完全市场化的利率,不受存款定价新政影响。
对银行和市场的影响:有利于小幅降低银行负债成本,但整体程度比较有限。对于具有长期存款优势的大行更为利好,而部分依赖高息揽储的银行可能要面对存款流失,推高其负债压力。另外,存款定价新政降低了中长期限定期存款利率上限,从长期来看将加速一般存款从银行体系流出。推动资金或流向货币基金、固收债券类理财甚至股票资管产品。但短期对市场的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