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002083.SZ)山东孚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试生产。
孚日股份控股子公司山东孚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孚日新能源”)开展了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项目,孚日新能源于2022年8月31日收到高密市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进行试生产的意见。
山东孚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报来5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项目收悉。经查阅,公司5000吨/年碳酸亚乙烯酯(VC)项目立项、环评、安评、国土、规划、消防手续齐全。根据《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及现场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意见,8月14日,完成整改并通过专家复核;试生产条件方面,委托山东永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于2022年8月25日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条件评价报告及生产现场进行评审,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8月29日经专家复查合格。项目基本具备试生产的条件。对此要求公司严格按照《试生产方案》、操作规程进行试生产,确保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实现安全、稳定、连续运转。这也标志着孚日新能源生产含量大于99.995%的电池级VC产品的VC项目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孚日股份表示,该项目从试生产阶段小批量生产到规模化生产、释放产能尚需一定时间,项目生产装置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于持续观察。未来可能会受到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