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8月29日,委2022年第72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清越科技”)科创板IPO通过审核。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清越科技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中小显示面板制造商,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中小尺寸显示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产品迭代升级,目前公司已形成以PMOLED业务为主、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业务为辅的产品架构与业务格局。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营收分别为4.36亿元、4.98亿元、6.94亿元;同期对应的归母分别为4679.08万元、5797.43万元、5908.43万元。
会上,上交所关注清越科技及未来市场空间、募投资金、员工等情况。
根据申请文件,2021年发行人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电子纸模组。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1)电子纸模组是否为发行人核心技术相关产品,相关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及未来市场空间;(2)发行人与元太科技、汉朔科技电子纸模组业务合作的稳定性。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1)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及相关财务指标是否与同行业及下游需求趋势有重大差异及原因,2021年相关收入的质量及可持续性;(2)梦显电子产线转固指标设定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募投资金用于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合理性;(3)本次募投资金未用于PMOLED的原因,该产品未来市场空间及被其他技术路线替代的可能性。
同时要求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上述事项及发行人2021年收入的核查过程,说明相关核查是否充分、到位和尽责,并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意见。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1)高裕弟管理层价格及支付安排的合理性,实际控制人所持权益是否清晰;(2)亿都国际为实际控制人收购提供资金支持及让与分红的原因,是否存在特殊协议安排或其他关联关系。
合志共创、合志升扬和合志启扬是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除合志共创因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由高裕弟担任而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外,合志升扬和合志启扬未作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持股平台员工的持股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存在代持股份的情形;
(2)合志升扬和合志启扬未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理由是否合理充分。